4月27日,民政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互聯網公開募捐服務平台管理辦法》,明確互聯網公開募捐服務平台公開募捐信息頁面不得插入任何形式的商業廣告、與公開募捐無關的互動功能等。辦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互聯網公開募捐服務平台是指經國務院民政部門指定,專門為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活動提供服務的網絡平台。據介紹,修改後的慈善法對平台作出了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服務、不得收費、不得插入商業廣告等規定。辦法對慈善法相關規定進一步細化,並明確平台在特定情形下可以對慈善組織拒絕提供服務。同時,要求平台不得代慈善組織接受捐贈財產。
辦法還規範了平台的募捐資質查驗、信息內容管理、信息數據共享、投訴舉報處理、工作定期報告等責任,以及糾紛解決方式。
此外,辦法從運營主體和服務能力兩方面設置了平台的准入門檻,列舉了申請指定成為平台應當提交的材料,明確了遴選和指定平台的程序,以及平台變更運營主體或名稱、終止服務的申請程序和所需材料。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
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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