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入境處觀察到有懷疑非法勞工在不同外賣服務平台從事非法外賣送遞工作,而這些非法勞工當中,有不少是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即俗稱行街紙的免遣返聲請人士。同時,入境處亦懷疑有些香港居民將其外賣員賬號交予同鄉使用而從中獲利。
為打擊這些不法行為,入境處與外賣平台加強溝通部署相關執法行動。入境處根據平台提供的資料及搜集的情報,鎖定多個目標地點,於上星期一至昨日(即4月13日至4月22日)在全港多區共進行4次代號為「光影」的反非法勞工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2人,包括8名從事外賣送遞的非法勞工,以及4名涉嫌借出外賣員賬號予非法勞工的香港居民。
8名被捕非法勞工全部是南亞裔的免遣返聲請人士,包括2名孟加拉籍男子、3名印度籍男子及3名巴基斯坦籍男子,年齡介乎22歲至51歲,全部俱持有行街紙。該8名非法勞工當中,有1名使用單車送外賣,而其餘7名則以徒步方式送餐。至於被捕的4名外賣員賬號持有人,包括3男1女,年齡介乎31至44歲,他們因涉嫌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從事外賣送遞、以及串謀詐騙外賣平台而被捕。
行動中,入境處人員檢取非法勞工的證件、食物銀行卡、送外賣使用的單車、手提電話及相關銀行賬單等。被捕的非法勞工全部已被落案起訴,當中一人較早前承認控罪,被判處即時入獄,監禁15個月零10日。
調查顯示,這些非法勞工主要透過兩個方式取得外賣員賬號。第一類:一些可以合法受僱的香港居民在註冊外賣員賬號後,租出他們的賬號予不可合法受僱的同鄉使用。這些非法勞工利用租借而來的賬號接取訂單,繼而從事送遞外賣取酬。他們的日薪大約500港元,而外賣員賬號持有人則每個月收取約3,000港元作為租借其賬號的費用。
第二類是一些可以合法受僱的香港居民在註冊外賣員賬號,接取外賣訂單後,利用社交軟件「派單」予非法勞工送外賣。這些非法勞工每完成一張外賣單,可以收取港幣15至20元作為報酬。
入境處表示,假如發現有證據顯示有人處理可公訴罪行的資金或者串謀以不誠實手段行騙牟利,不排除會以更嚴重的控罪,例如洗黑錢或串謀詐騙去追究涉案人士。
現時外賣平台要求外賣員以香港居民身份證實名登記,並且經核實始能註冊賬號,同時加強了核實外賣員身份的措施,包括引入動態人臉識別系統、多重身份認證、加強不定時的突擊檢查以及將可疑的賬號凍結等不同方法,但入境處觀察到部分身份認證手續仍未夠嚴謹,令不法份子有機可乘。入境處會繼續主動與外賣平台溝通,要求他們繼續加強核實程序,徹底杜絕非法勞工使用他人賬號以從事非法工作。
入境處提醒市民,根據《入境條例》第38AA條,逾期逗留者、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士,以及被拒絕入境的人士均不得從事僱傭工作。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而如果有人將外賣員賬號交予非法勞工使用,亦等同協助及教唆非法勞工從事僱傭工作,有需要面對同樣嚴重的刑責。
入境處會繼續從多方面積極打擊非法勞工,包括加強巡查及「網上巡邏」、嚴厲執法,並會加強教育宣傳,以提高市民嘅守法意識。市民如想舉報有關非法勞工的活動,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185 185、傳真、電郵或利用「網上舉報違反人境條例罪行」表格向人境處作出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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