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人員今日(22日)約凌晨0時30分,在龍鼓洲對開水域發現一艘船隻載有打氣機及連接至水中的氣喉及魚槍,因此懷疑有人使用未有登記船隻以水面供氣潛捕及魚槍進行非法捕魚,人員遂截停有關船隻進行調查,其後從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
漁護署指正調查船上兩名內地人士,他們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第171章),在龍鼓洲對開水域進行非法水面供氣潛捕。
漁護署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其船隻必須為已登記的本地漁船及按其本地漁船登記證明書上所列出的捕魚方法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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