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海關於過去一個月(3月16日至4月15日)在全港多區採取代號「喜鵲」的執法行動,打擊經營者在業務過程中提供侵權卡拉OK歌曲予顧客使用及售賣侵權卡拉OK播放裝置等的違法活動。行動中於港九新界揭發15間派對房間及酒吧涉嫌在營運中提供侵權的卡拉OK歌曲和播放裝置,合共檢獲28套預載大量懷疑侵權歌曲的播放裝置、4台載有懷疑盜版電子遊戲的遊戲機和一批影音器材,總值約50萬元。7名男女包括2名網上賣家被捕。
海關版權及商標科技罪案調查組指揮官吳家俊今日(17日)表示,海關早前根據情報分析及利用大數據系統進行網上巡查,並在版權擁有人的協助下,鎖定多間涉嫌於業務過程中管有和提供侵權卡拉OK歌曲予顧客使用的派對房間、酒吧及兩名涉嫌出售預載有懷疑侵權卡拉OK歌曲播放裝置的網上賣家,並部署是次執法行動。
行動中,人員在全港多區包括中環、長沙灣、紅磡、葵涌、觀塘、荔枝角、旺角、沙田、大角咀及荃灣突擊搜查14間派對房間及1間酒吧,以及突擊搜查2名網上賣家分別位於彩虹及油塘的住宅單位,並檢獲該批懷疑侵權物品及相關器材。
人員同時以涉嫌觸犯《版權條例》拘捕5男2女,他們年齡介乎26歲至69歲,當中包括一名負責人、4名員工及2名網上賣家,其中一名賣家更同時經營一間涉案的派對房間和一間酒吧。所有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提醒營商人士必須遵守《條例》,如有需要在業務過程中使用音樂視像紀錄,可向版權擁有人查詢相關事宜。海關會繼續加強巡查和執法,嚴厲打擊各類侵權活動,保障版權擁有人權益。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侵權活動。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未獲版權擁有人的特許下,為任何貿易或業務的目的或在任何貿易或業務的過程中,管有版權作品的侵犯版權複製品,以期令任何人可使用該侵犯版權複製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元及監禁4年。此外,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元及監禁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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