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訪港旅客人數節節攀升,本港餐飲業穩步復甦,惟用膳糾紛時有發生。據消費者向消委會投訴,有食肆餐牌圖片貨不對辦,198元燒味拼盤實物與圖片不符,令消費者大失所望,但商戶聲稱已列出「圖片僅供參考」。消委會指出,食肆應確保圖片與實物盡量相似,不應以「圖片僅供參考」作為「擋箭牌」。
有消費者到一間中菜館用膳,見餐牌上有一款標價198元的粵式燒味拼盤。餐牌圖片顯示該拼盤包括乳豬、燒鵝、燻蹄、海蜇及切雞5款食品,惟拼盤上菜後,事主發現實際上只有切雞及海蜇與圖片相符,其餘3款燒味則被牛展、鴨胸肉及青瓜取代,與圖片有明顯差異。事主隨即向職員查詢,對方回應餐牌已列明「圖片僅供參考」,未有就情況作其他解釋。
事主認為,若差異僅涉及個別食物的份量,尚可理解為廚房職員人手操作所致,但不能接受食品種類有如此明顯的分別,而餐牌亦沒有以文字列明拼盤包含什麼食品,消費者只能依賴圖片作選擇,最後5款燒味有3款被其他價值較低的食品取代,質疑餐館有貨不對辦之嫌,遂向消委會投訴。
消委會指出,餐牌圖片是消費者選擇菜品時的重要參考資料,商戶即使設有類似提示,亦不應展示與實物存在明顯差異的圖片,以免構成誤導。經消委會調停後,涉事餐館同意向事主退回該燒味拼盤的全數費用,並將有關菜式從餐牌中移除。事主其後確認已收訖退款,個案得以解決。
消委會總幹事沈朝暉表示,消費者委員會每年接獲逾1500宗涉及餐廳及食肆的投訴,常見問題包括實際菜式與餐牌資料或圖片不符、優惠條款交代不清,以及用餐時限安排引起誤會等;過去三年則收到5114宗涉及餐廳及食肆的投訴,其中九成是本地消費者,一成是旅客。她表示,希望餐廳不要用「圖片僅供參考」作藉口,給消費者不符合圖片的餐食。
視頻來源:消委會
責任編輯:
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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