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留意網上流傳一短片,片段顯示4月9日晚上約7時,一輛的士沿屯門蝶景路行駛,當駛至一斑馬線過路處時,險些撞倒一名在過路處橫過馬路的行人。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人員主動介入調查及追查涉事司機。人員經深入調查後,今日(10日)向一名55歲姓何本地男子發出傳票,他涉嫌「危險駕駛」。
警方呼籲,司機在接近斑馬線區域時應加倍留神,留意行人會否橫過馬路。「危險駕駛」是嚴重的交通罪行,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此外,根據374G章《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在斑馬線上的每一名行人,當在斑馬線上時,較任何車輛享有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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