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留意到近日網上流傳一段短片,顯示一名男子懷疑於3月20日在未經許可下,在大帽山郊野公園範圍內非法駕駛一輛電單車。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經主動介入調查後,今日(9日)檢控一名26歲非華裔男司機,涉嫌「未經許可在郊野公園內駕駛車輛」。事件中無人受傷。
警方指,涉案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8A章《郊野公園及特別地區規例》第4條,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將車輛或單車帶進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或在郊野公園或特別地區內駕駛、使用或管有車輛或單車。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個月及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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