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昨日(7日)下午約1時半與警方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在大嶼山西南部對出的大鴉洲附近水域截停一艘內地船隻,發現有人涉嫌使用蛇籠捕魚,並在船上檢取一批捕魚工具,遂將船上3名涉案的內地人士拘捕,並於今日(8日)控告3人涉嫌違反《漁業保護條例》。案件明日(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漁護署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在香港水域非法捕魚,署方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重申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隻捕魚時,船隻必須根據《漁業保護條例》登記。非本地漁船(不論其所使用何種漁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內捕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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