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廉政公署早前揭發,有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外判商員工涉嫌收取廢物處置商員工利益,協助回收商以「化妝車」掩人耳目,免繳費傾倒建築廢物至堆填區,串謀詐騙環保署建築廢物處置費共逾83萬元;其中3名被告今日(8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暫委法官梁嘉琪將案押至4月30日求情,其間3人獲准保釋。
3名被告,分別為環保署外判商兩名前員工鍾佩珍(60歲)及張錦寧(40歲),案發時同為遠東環保垃圾堆填有限公司(遠東)磅房操作員,以及天時環保廢料回收有限公司(天時)前工人林文健(33歲),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違反普通法。被告鍾佩珍及張錦寧各被控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則由區域法院法庭存檔。
案發時,環保署外判商遠東負責營運粉嶺一個廢物堆填區。該堆填區同時處置建築廢物及其他廢物,例如都市廢物。處置建築廢物收費為每公噸200元,處置非建築廢物則無須繳費。傾倒建築廢物的貨車,須使用建築廢物入口進入堆填區,並向遠東磅房操作員出示由環保署發出的入賬票,以計算須繳付的費用。遠東磅房操作員會例行檢查貨車,並觀察電腦顯示的重量以查核貨車是否載有建築廢物。環保署人員亦會對駛入堆填區的貨車進行突擊檢查。
廢物處置商天時在粉嶺經營一個廢物回收場,為客戶運送建築廢物到堆填區處置。廉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展開調查,發現於2021年1月至2022年6月案發期間,天時工人林文健按公司一名貨車司機指示,透過「化妝車」伎倆,用非建築廢物遮蓋建築廢物,掩飾貨車在堆填區傾倒建築廢物。「化妝車」並會經非建築廢物入口駛入堆填區,從而逃避繳付處置建築廢物的費用。案發期間,遠東磅房操作員鍾佩珍及張錦寧多次協助天時貨車避過檢查,讓其「化妝車」可以順利經非建築廢物入口駛入堆填區,免繳費傾倒建築廢物。
廉署調查發現,於2022年5月中至6月中約一個月內,天時申報近760架次非建築廢物貨車,當中近九成懷疑為「化妝車」,車上載有建築廢物共逾4,100公噸,涉及建築廢物處置費共逾83萬元。
同案另外3名被告,即天時貨車司機麥劍坤、遠東傾倒區廢物檢驗員麥華勝及遠東磅房操作員鍾靜君,早前否認共6項罪名,即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一項代理人接受利益,以及一項串謀詐騙。案件於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始審訊。
環保署及遠東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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