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東九龍總區包括機動部隊、衝鋒隊、黃大仙警區、秀茂坪警區、觀塘警區及將軍澳警區人員,聯同入境事務處昨日 (3月31日) 展開代號「冠軍 」的跨部門反非法勞工聯合行動。期間突擊搜查區內多個罪案黑點,以及調配無人機配合地面人員執法,合共拘捕20名男女。
被捕人士包括10名內地男子、7名內地女子、1名外籍女子、1名非華裔男子和1名本地男子,他們年齡介乎29至60歲,分涉違反逗留條件、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行乞及逾期居留等罪名被捕,所有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
同日,深水埗警區人員亦聯同入境事務處人員昨日在深水埗及長沙灣區展開同為代號「冠軍」的跨部門反罪惡行動,突擊搜查區內多個地點,合共拘捕18名(29至57歲)男女,當中包括14名內地女子、3名內地男子及1名外籍女子,分涉違反逗留條件、逾期居留及行使及管有偽造身分證。
根據香港法例115章《入境條例》第38AA條,任何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逾期逗留或被拒絕入境人士,均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僱主若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而該人士屬非法入境者、受遣送離境令或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士、逾期逗留或被拒入境人士,最高刑罰為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10年。
警方強調,會繼續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合作,果斷執法,全力打擊有關罪行,以維持社會治安,僱主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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