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民進中央原副主席、陝西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寬忍涉嫌受賄、貪污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貪污罪對劉寬忍作出逮捕決定,並指定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已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寬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寬忍利用擔任陝西省文化廳副廳長、廳長,陝西省政協常委、副主席,民進陝西省委會主委,民進中央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利用擔任陝西省文化廳廳長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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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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