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今日(29日)社交平台瘋傳短片,顯示一名年約3歲男童,坐在一名成年人的大腿上,雙手緊握軚盤駕駛私家車,並沿着屯門鄉事會路往友愛邨方向行駛。
據發帖者指出,有街坊報料指事發於今日下午近2時,位置在屯門裁判法院附近,又戲稱莫非進行「親子駕駛課程」?
片段曝光後,不少網民留言指責車內成年罔顧小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任由小童玩車又玩命簡直「靠害」、「離晒譜」,有車牌有證據可以報警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42條「駕駛時無執照等」,任何人不得容受或允許並無持有有關車輛所屬種類的駕駛執照的人駕駛汽車,違者如第一次被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同類事件過往曾經發生,其中在2011年8月,一對夫婦在長沙灣海麗邨,讓年僅歲半兒子坐在父親大腿駕「大膽車」近兩分鐘,坐在後座的母親拍片放上Youtube。涉事父母認罪後稱僅貪玩,最後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停牌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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