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機管局時任首席高級經理於2017年至2022年期間,收受香港國際機場「三跑」項目兩間分判商合共約330萬「開心錢」,以協助取得逾5億元工程合約;他另將賄款交予妻子及指示存入兩人的聯名戶口。男被告早前承認兩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及6項洗黑錢罪,女被告被控的4項洗黑錢罪則獲撤控。辯方今日(24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指被告有悔意,以及無證據顯示罪行對「三跑」項目造成實質損害。法官葉佐文考慮案例後,判處被告入獄4年。
男被告為李永輝(49歲、機管局前首席高級經理),女被告則是男被告的妻子陳珏丹(46歲、家庭主婦)。李承認8項罪名,另被控的一項洗黑錢罪則獲存檔法庭處理。李於2017年1月17日至2022年8月17日案發期間負責管理機場「三跑」多個合約工程,包括主要填海工程,和「三跑」客運大樓地基及底層結構工程合約,他有權向總承建商推薦分判商。
涉案分判商「卡樂工程有限公司」(卡樂)由同案被告吳啟安創立,卡樂的項目經理和會計經理在2018年初均被人接觸,透露李和3人曾協助卡樂獲判工程項目,表示將與李等人合作,而工程利潤須攤分。
針對兩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案情指於2017年至2021年,卡樂獲承建商委聘供應機製砂,以及承接4項分判合約,合約總值逾4.1億元。在2018年初,有同謀人士告知時任卡樂的會計,指李及承建商的人曾協助卡樂獲判該些工程項目。該同謀者又透露,他會與李等人合作,攤分所得的利潤。
被告李於2022年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加入機管局後認識屬於卡樂的同謀人士。對方主動向他提供「開心錢」,因為對方希望讓承建商知道自己與李相熟,而卡樂會因此獲總承建商優待,亦希望取得更多「三跑」項目工程。被告承認於2018年至2022年,曾接受同謀人士提供現金250萬元。對方先後5至6次在李用膳時、或李住所附近轉交款。
案情續指,約於2020年10月有同謀人士告知分判商「駿豐工程有限公司」(駿豐)的投資者,提到有人認識李,故駿豐獲承建商委聘為供應商,以及駿豐須就售予承建商的每立方米的砂,向李支付1元。及至2022年,李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共接受同謀人士提供80萬元現金,作為協助駿豐向承建商取得訂單及收取款項的報酬。
記錄顯示於2019年6月30日至2021年3月1日期間,駿豐獲委聘17張訂單向三跑工程提供砂及其他填海物料,訂單合共價值逾1.4億元。
針對6項洗黑錢罪,案情指被告於2017年1月至2022年8月期間,曾把大部分賄款,即約330萬元交予妻子,著對方存入他們的聯名戶口。2022年8月,廉署在李與妻子的寓所搜出約1.6萬元現金,當中驗出有同案被告吳啟安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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