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牽動全社會高度關注的「梅姨案」傳來重磅進展,本案關鍵人物、綽號「梅姨」的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已被成功抓獲,並依法執行逮捕。這個曾經牽動無數被拐家庭、一度被認為可能並不存在的神秘代號,終於浮出水面。2003年至2005年,有9名兒童在廣州增城、惠州博羅等地被拐走。2016年張維平等人販子落網,警方從供述中首次得知「梅姨」在拐賣鏈條中的關鍵作用。此後,警方連續二十多年,不懈追蹤「梅姨」下落。
近期,中央廣電總台《法治在線》記者獨家採訪了廣州警方,還原「梅姨案」偵辦經過。
獨家專訪辦案民警
披露「梅姨案」偵辦細節
廣州市公安局增城分局副局長 饒慶欣:2003年9月至2005年12月,多名兒童在廣州增城還有惠州博羅被拐,警方陸續接到受害人的報警。
張維平落網
供述「梅姨」為拐賣中間人
案發後,公安部、廣東省公安廳將該案列為督辦案件,成立省、市、區三級公安機關聯合專案組開展偵辦工作,並於2016年將張維平等5名犯罪分子抓獲。也正是從張維平的供述中,「梅姨」這個名字第一次進入公眾視野。
饒慶欣:張維平供述,他把拐賣回來的兒童通過「梅姨」找到買家。「梅姨」是在對張維平審訊工作當中獲悉的線索。我們通過張維平的供述掌握了這個人,但「梅姨」真實身份的關鍵信息缺失,導致這個案子一直在偵辦着。
警方追捕「梅姨」腳步從未停歇
2023年,主犯張維平等人被依法執行死刑,警方始終沒有放棄對「梅姨」的追查。民警們深知,如果不將「梅姨」抓獲歸案,這起案件就始終留有遺憾,那些被拐兒童背後的家庭也難以真正走出陰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從案發至今,專案組歷經多次人員更迭,但追捕「梅姨」的腳步從未停歇。
饒慶欣:我們的工作強度和延續性一直是持續當中的。專案組這些年一直堅持走訪調查,公布模擬畫像和廣泛徵集意見徵集線索,從來沒有放棄偵查。所以聯合專案組是一直持續在對每一條線索進行核查,不查清不放過。
二十餘年懸而未決,一個代號牽動無數人心。從2003年第一起兒童被拐案發生,到主犯張維平落網,「梅姨」始終像一團迷霧,籠罩在這起案件的上空。有人說她根本不存在,只是張維平編造的謊言;有人說她早已逃往境外,再難追查,但警方從未放棄。在追捕「梅姨」的同時,專案組還肩負着另一項重要使命,讓被拐兒童回家。
饒慶欣:為了盡早讓失散的家庭團圓,專案組協同受害家庭和社會各界力量持續開展尋親解救工作,於2019年至2024年間,將被拐兒童悉數找回並組織認親。
多年來,專案組民警的足跡遍布全國。他們公布「梅姨」的模擬畫像,面向社會廣泛徵集線索,每一條都認真核實,絕不放過任何可能性。正是憑着這股「不查清不放過,不核實不罷休」的韌勁,專案組終於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那個關鍵的目標。
饒慶欣:去年在公安部指導下,在外省公安機關的支持下,專案組發現一名叫謝某某的女子,其特徵與「梅姨」高度吻合。經專案組進一步核實,發現謝某某就是「梅姨」,並將謝某某抓獲。經審訊,謝某某如實交代了她的違法犯罪事實。現在謝某某已經被逮捕,案件仍在辦理當中。
至此,「梅姨」的真實身份終於水落石出,正是這名姓謝的犯罪嫌疑人。那麼,多年來,警方是如何一步步縮小範圍,最終鎖定謝某某的?
饒慶欣:聯合專案組一直頂着不查清不放過、不核實不怕輸的刑警人鍥而不捨的攻堅精神,採用內緊外松的策略,讓我們的偵查工作順利開展。
「內緊外松」這簡短的四個字,背後是專案組民警無數個日夜的堅守。一方面,他們在內部緊鑼密鼓地開展偵查工作,對每一條線索都窮追不捨;另一方面,他們對外保持低調,不輕易暴露偵查方向,以免打草驚蛇。正是這種張弛有度的偵查策略,為最終成功抓獲謝某某創造了有利條件。
「梅姨」長相已發生很大變化
警方:暫不公布照片
隨着謝某某的落網,困擾公眾多年的謎團也終將解開。「梅姨」到底長什麼樣?跟此前公布的畫像像不像?依然是大家關注的焦點。
據記者了解,從增城警方2017年首次公布「梅姨」模擬畫像,到如今嫌疑人落網,多年過去,她的長相已發生很大變化。民警告訴記者,現在網上流傳的一些所謂「梅姨」的照片,都不是她本人。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現階段,警方不會對外公布「梅姨」的照片。
從2003年案發,到2016年抓獲張維平等犯罪分子,再到2019年至2024年間被拐兒童悉數找回、2023年主犯伏法,直至「梅姨」落網,這起跨越二十餘年的案件,終於迎來了關鍵性的進展。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饒慶欣:作為一名人民警察,也是兩名孩子的父親,每次想到被拐賣的孩子和破碎的家庭,心裏都特別難受。謝某某被抓獲歸案,不僅給受害家庭一個交代,更是彰顯了我們公安機關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堅定信心。因為我們相信,正義從來不會缺席。
「梅姨」終落網
拔出失孤家庭心中的「刺」
孩子被拐走後,飽受失孤煎熬的被害家庭一直沒有停下尋親腳步,同時也在苦苦找尋「梅姨」的下落,這個賣掉自己孩子的人販子到底躲到了哪裏?如今,隨着「梅姨」的落網,被害家庭的心裏,終於得到告慰。
申軍良、于曉莉之子 申聰:「梅姨」一直都是我心中的一個刺,我必須把它拔了。我爸天天晚上失眠,「梅姨」是他心中的一根刺,他就想把它拔出來。
「梅姨」落網後,很多案件被害人都在第一時間得知了這個消息。
申聰父親 申軍良:「梅姨」抓到了,我知道之後心都快跳出來了。從2016年開始找追「梅姨」,追了10年。我沿着她的軌跡,找到了「梅姨」居住的是哪一間房,找到了「梅姨」同居的老漢,每一次我都會大聲說「梅姨」是事實存在的,每一年我都在努力,每一年我都多次去廣東追梅姨。
為什麼一定要找到「梅姨」?為什麼找到她這麼難?「梅姨」這個名字成了被拐家庭的執念,成了專案組鍥而不捨追蹤的對象,甚至成了普通大眾談及拐賣時的一個符號。
申軍良:找到「梅姨」之後就能知道每一個孩子在哪個家庭,在哪個地方賣的,通過誰賣的,這個鏈條是在「梅姨」那裏,她是非常關鍵的一環。
在找到孩子之前,家長們希望通過找到「梅姨」,從而獲得孩子的線索,對當時的他們來說,找到「梅姨」的那份執念是對孩子的思念。為此,當2018年張維平等人被一審判處死刑時,被拐兒童家屬表示,願意出具諒解書。
申軍良:我跟張維平說最多的一句就是,只要你說出這9個孩子在哪,我喊上那8個家長全部聯合給你寫諒解書。
2019年3月,模擬畫像專家林宇輝從山東趕赴廣東,為「梅姨」畫像,希望能夠用自己的方式,幫助這些破碎的家庭。
2019年至2024年間,9名被拐兒童陸續被警方找到,但所有被害家庭依然希望能夠找到「梅姨」。
鍾丁酉:那些爸爸媽媽找孩子真的是太苦了。因為我在這20年來找孩子,知道找孩子的那種苦、那種難,所以很想早一點找到「梅姨」,真的是恨她。
此時尋找「梅姨」的執念,是對尋親之苦、失孤之痛的告慰。
當面對毫無任何真實身份信息,只有一個代稱和一幅黑白畫像的線索時,對警方而言,找到「梅姨」,是身為警察的天然使命;對更多人而言,抓獲「梅姨」,是對牽掛的回應、對堅守的肯定,更印證了執念有迴響、正義從不缺席。
9個被拐兒童
9個失孤家庭滿是分離傷痛
從2021年開始,《法治在線》欄目記者就開始跟蹤報道「梅姨案」,記錄過拐賣犯罪給和「梅姨」相關的9個家庭帶來的苦痛,和找尋孩子的過程。接下來一起回顧這9起拐賣案件的經過。
羅洞村,位於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坪市鄉。2003年7月,一個八斤多的男嬰在這裏出生,取名鍾彬。
鍾彬不到一歲的時候,跟隨外出打工的父親鍾丁酉、母親謝水英來到廣東惠州,卻再也沒有回到這間老屋。2004年12月31日,鍾彬在惠州市博羅縣一間出租屋內被人拐走,從此杳無音信。
一年後,帶着孩子到廣州打工的夏先菊也經歷了同謝水英一樣絕望的時刻。2005年12月31日,夏先菊和丈夫在廠裏做工時,他們一歲多的兒子楊家鑫留給爺爺照看。當天早上七點多,孩子在位於廣州市黃埔區鎮龍鎮的出租屋門口被人拐走了。
尋找楊家鑫第三年的時候,孩子依然沒有音訊,夏先菊發現丈夫愈加沉默了。
2008年6月16日,夏先菊和丈夫踏上了從廣州開往四川的K356次列車。火車剛啟動,丈夫就去了衞生間。夏先菊一直沒能等到丈夫回來。
根據鐵路公安部門的現場勘查筆錄和治安災害事故發生報告:2008年6月16日13時40分,一位鐵路工人在火車隧道內巡查時,發現了夏先菊的丈夫,經分析,認為是墜車自殺身亡。
于曉莉的經歷同樣痛苦,2005年1月4日,在廣州市增城區的一間公寓裏,有人當着她的面,奪走了她一歲大的兒子申聰。
申聰父親 申軍良:當時我就想着幾天就可以把申聰找回來,我做夢也沒想到,我能走在路上十五年。
後來,隨着幾名人販子的先後落網,申軍良等人才了解到,他們並非這起案件中唯一的受害者,失去親生骨肉的遭遇,是九個家庭共有的傷痛。
2016年春節過後,申軍良正打算收拾行李出去找孩子的時候,收到了一條令人振奮的消息:涉嫌拐賣申聰等人的張維平等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廣州增城警方抓獲,案件隨後進入法院程序。
根據法院查明的情況,周容平、陳壽碧夫妻和楊朝平、劉正洪這四人只參與了申聰被拐這一宗案件,其餘八名兒童,都由張維平一人拐走。
根據張維平的供述:2003年到2005年期間,他通過「梅姨」的介紹,將從廣州、惠州等地拐來的男童,先後賣往廣東省河源市紫金縣等地,每次獲利1萬元左右。2018年12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張維平死刑、周容平死刑、判處楊朝平、劉正洪無期徒刑、陳壽碧有期徒刑十年。2023年4月,張維平、周容平被執行死刑。
專家解讀:
「梅姨」將承擔何種法律責任
張維平、周容平等人因拐賣兒童罪,最終被判處死刑,那麼謝某某也就是「梅姨」,將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呢?
根據張維平供述,謝某某,也就是被公眾熟知的「梅姨」,在張維平、周容平等5人實施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中,起到了關鍵作用,「梅姨」負責尋找買家、中轉兒童並抽成,形成「拐—運—銷」的完整鏈條。但這主要是依據張維平的供述所進行的判斷,現如今張維平已經被執行死刑,這在對「梅姨」的犯罪行為進行認定時會不會受到影響呢?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 耿佳寧:張維平在死刑前的供述中,其實提到了「梅姨」,這是一個比較有利的因素。根據他的供述以及「梅姨」目前個人的口供,她對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雙方的供述應該會對其他的中間人、買家、接頭人等信息有一個反映,公安機關可能需要去落實這些線索。如果能夠找到當年的買家,找到當時的接頭人,去輔助、多方地印證「梅姨」在中轉環節中的作用,其實是可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去認定「梅姨」起主要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明確規定,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專家指出,雖然「梅姨」在本案中只是拐賣兒童中的一環,但她已經涉嫌拐賣兒童犯罪,那麼在共同犯罪中應當如何認定她的作用呢?
耿佳寧:「梅姨」的行為符合中轉、販賣這兩個環節,所以她跟實施了拐孩子,拐騙行為、綁架行為的犯罪嫌疑人,其實是同罪的。「梅姨」尋找、確定買家,商定買賣價格,對拐賣的系列犯罪能夠持續進行,起到了非常大的推動作用。可以理解她起的是主要作用,而且她不是被動參加的,她是積極參加的。根據司法解釋,她也可以被認定為主犯。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郭旨龍:在整個犯罪流程當中,她起到了中游和下游的作用,甚至可以說下游跟上游的綁架、偷盜非法獲取兒童的行為具有同等作用。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她的作用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的,不能僅僅因為她獲得犯罪所得分配較少,就認定她是從犯,她仍然是一個主犯。
在法院對張維平等5人拐賣兒童案件的判決中,張維平和周容平被判處死刑,楊朝平和劉正洪被判處無期徒刑。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郭旨龍:對於「梅姨」的定罪量刑主要考慮的是她自身的犯罪情節,她主要針對9個兒童進行販賣,達到了人數眾多的情形,就應當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死刑。
耿佳寧:我們去考慮在拐賣兒童3人以上法定刑也就升格為10年以上或者無期的情況下,其實是三倍於加重犯標準的,她就比較明顯在加重犯中也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情況,何況她的拐賣對象涉及的還是不滿6周歲的幼兒。所以根據現有的材料,從這個角度考慮是有可能判處死刑的。
案件未過追訴時效
追訴有法可依
「梅姨」究竟會接受怎樣的刑罰,還需要法院依據證據進行判定。該案涉及的拐賣兒童行為距今已逾20年,是否存在已經超過追訴時效的問題呢?
耿佳寧:本案是2003年到2005年一個持續的期間,以犯罪結束的時間2005年起計,到2016年立案,顯然時間是沒有超過20年的。
同時專家也指出,法律規定,如果過了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也可以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進行追訴。
在對張維平等人審判的過程中,法院認定有9名兒童被張維平等人販賣。專家指出,如果在對「梅姨」的調查中出現新的犯罪事實,將會重啟對已經被判決且尚在服刑的楊朝平等人的審判。
耿佳寧:如果在「梅姨案」的偵查過程中,發現他們確實還有漏罪,之前沒有被發現,要對漏罪再進行新的判決,跟他以前的犯罪做數罪併罰,扣除已經執行的刑期,再來決定他新的刑期。
如今「梅姨」已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等待她的是法律的審判。另外,從2019年11月到2024年10月,9名被拐兒童被陸續找回,這些都離不開公安機關及社會各界力量持續20餘年的努力,也體現出全社會對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決心。
郭旨龍:警方鍥而不捨地追兇這麼多年,實現了對所有被拐兒童的保護和對所有犯罪人的打擊是非常值得欽佩的。這不僅是一種高度的責任感,而且是一種充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在現有的證據條件下,在現有的法律允許的框架範圍內發揮,將自己的主觀能動性發揮到極致的結果。
耿佳寧:通過多方的協作努力,通過各方的不放棄,使得這類突破人倫底線的犯罪行為得到應有的懲罰。通過對這類拐賣兒童案件罪犯的嚴厲懲處,起到一個威懾作用,威懾那些潛在的犯罪人,放棄犯罪,進而能夠達成天下無拐這樣的一個願景。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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