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2026〈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修訂)實施細則》今日(23日)正式刊憲實施,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facebook專頁帖文,表示這是香港特區履行憲制責任,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重要一步,是築牢國家安全防線。
鄧炳強說,這次修訂吸取了香港特區過去多年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實踐和執行經驗、參考了相關法庭案例,進一步完善了執法機構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時可採取的措施,並釐清相關法律程序和技術安排,全面提升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我必須強調,這次修訂完全符合《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中有關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更絕不會影響一般市民的日常生活和合法權益。」
鄧炳強重申,「我們的目標清晰,是針對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守護奉公守法市民的安全與福祉。國安風險絕不能掉以輕心,必須與時並進,確保防線牢固,以維護國家及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
《修訂細則》詳細條文:
中文: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2026/ln27!zh-Hant-HK
Eng: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2026/ln27!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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