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3月20日發布公告進一步完善經營者集中委託審查制度,增加部分非簡易案件的委託審查。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起生效。
根據公告,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將符合下列標準的非簡易案件委託北京市、上海市、廣東省、重慶市、陝西省等5個省(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審查:一是在同一相關市場,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所佔的市場份額之和在15%至25%之間;二是在上下游市場,參與集中的經營者所佔的市場份額均在25%至35%之間;三是不在同一相關市場也不存在上下游關係的參與集中的經營者,在與交易有關的每個市場所佔的市場份額均在25%至35%之間。
同時,公告明確,增加遼寧省、浙江省、四川省市場監管部門作為簡易案件受委託省級市場監管部門,簡易案件受委託省級市場監管部門聯繫的相關區域相應調整。
據了解,為堅持「繁簡分流」,依法加快審查沒有競爭問題的案件,推動投資加速落地,2022年8月起市場監管總局委託北京、上海等5省(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開展部分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工作,並於2025年8月轉為正式委託。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
之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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