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入境處針對飲食及清潔等較常見涉非法勞工的行業,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成功鎖定多個目標地點。本月16日至19日,入境處人員展開全港多區大型反非法勞工行動,共搜查23個目標地點,包括餐廳、酒樓、清潔公司及商業大廈等共拘捕25人,包括19名非法勞工及6名聘用非法勞工僱主。
被捕25人中,6男13女非法勞工,當中4人為「行街紙」持有人,年齡介乎22至62歲,分別11名內地訪港旅客、2名印尼籍訪港旅客、1名內地非法入境者及1名香港逾期逗留前外籍家庭傭工;其中5人已被落案起訴及定罪,分別被判處監禁51日至14個月。其餘6名被捕男僱主,均為香港居民,年齡介乎39歲至53歲,包括食肆及清潔公司東主或負責人。
入境處特遣隊副指揮官吳冠昌今日(20日)講述案情時表示,被捕非法勞工大部份從事洗碗、清潔、廚房雜工等工作,部分被捕人士已經工作逾半年,日薪由200元至600港元不等;而他們為逃避追查,大部分以現金出糧。入堷處行動中,發現有個別案件的非法勞工嘗試以偽造身分證影印本或手機截圖應徵工作,企圖蒙騙僱主。他提醒僱主,決定聘用一名僱員前必須採取一切切實可行的步驟,以確定有關僱員是可合法受僱,包括需要見工人士出示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僱主如對求職人士提供身份證真偽有懷疑,可以尋求入境處協助。
吳冠昌重申,根據香港法例,訪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不得在港從事任何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亦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2年。另外,僱用不可合法受僱人士屬非常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10年。市民如發現僱用非法勞工活動,可使用舉報非法勞工專線3861 5000,或透過電郵、傳真及入境處網站查詢或舉報。入境處會繼續密切監察情況,並積極採取反非法勞工行動,全力保障本地居民嘅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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