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廉政公署早前起訴5人串謀收賄以協助中介客戶開立銀行戶口。兩名涉案時任銀行職員今日(19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另一名時任銀行職員早前亦已認罪。
盧穎衡,31歲,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滙豐銀行)時任財務策劃副總裁;及勞焯儉,40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客戶經理,同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1)(a)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同案被告万卉,32歲,滙豐銀行時任卓越理財業務經理,早前已承認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判刑,其中盧穎衡及万卉將押後至4月14日判刑,而勞焯儉則押後至5月4日判刑,期間批准3人保釋。
3名涉案滙豐銀行職員於2022年11月至2025年2月期間在北角一間分行任職。案情透露,盧穎衡與兩名中介協議,協助二人所轉介的客戶開立戶口,並就每個成功開立的戶口收取賄款500港元至1,500港元。
盧穎衡其後安排同事勞焯儉協助開戶,並就每個戶口向勞焯儉支付賄款100港元。涉案期間,盧穎衡和勞焯儉按協議接受賄款共逾17萬港元。
万卉則於2024年10月至2025年2月期間,協助該兩名中介轉介的12名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並收賄共6,000人民幣。
案發期間,該3名銀行職員協助涉案兩名中介所轉介的客戶成功開立銀行戶口共約250個。銀行經審查後,發現當中70多個戶口存在洗黑錢風險,並已轉介相關執法部門跟進。
涉案兩名保險經紀兼中介,韓杰及其妻子周崟瑛,被控兩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及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二人今日在庭上沒有答辯,案件同樣押後至5月4日再訊。
廉署一直十分重視銀行從業員的誠信操守,並在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銀行公會及銀行業界的全力支持下,於2024年推出《銀行業誠信約章》,以不斷提升業內誠信文化。廉署會繼續在《約章》框架下,加強與業界交流以提升他們對貪污風險的敏感度,並持續為銀行從業員提供誠信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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