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青海省紀委監委消息:經中共青海省委批准,青海省紀委監委對海西州委原常委、德令哈市委原書記眭曉波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眭曉波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精神迷失,長期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公車私用;違反組織原則,在工作調動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廉潔底線失守,要求下屬提供「保姆式」服務,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土地審批、獲取項目補貼資金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眭曉波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青海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青海省委批准,決定給予眭曉波開除黨籍處分;由青海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青海省第十四次、海西州第十三次、德令哈市第九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任編輯:
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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