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留意到近日網上流傳一段短片。片段顯示3月10日,一輛在車尾箱放置電單車的的士於元朗公路上行駛。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十分重視事件,主動介入調查及追查涉事司機身份。經深入調查後,人員今日(16日)票控一名46歲姓莊男司機,涉嫌「駕駛危險車輛」。
警方提醒,道路使用者應謹記遵守交通規則。根據香港法例374G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58條,在道路上的汽車司機需確保該汽車的一切部份及附件,不會對在汽車的人或對在道路上或附近的任何人造成或相當可能造成危險。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