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男一女入境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被判處監禁6個月。
海關人員於2025年11月19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4歲抵港男旅客及一名34歲抵港女旅客,並在他們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8.2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總共約37.2萬元,應課稅值總共約27.3萬元。該兩名抵港旅客隨即被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根據《應課稅品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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