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男醫療助理涉於今年1月在灣仔律敦治醫院的病房內非禮一名女同事,他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日(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高偉雄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4月30日再訊,以便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4500元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35歲被告黃智恆,報稱任職醫療助理。控罪指他於2026年1月29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266號律敦治醫院某病房内猥褻侵犯女同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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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男醫療助理涉於今年1月在灣仔律敦治醫院的病房內非禮一名女同事,他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案件今日(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高偉雄應辯方申請押後案件至4月30日再訊,以便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被告獲准以4500元保釋,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35歲被告黃智恆,報稱任職醫療助理。控罪指他於2026年1月29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266號律敦治醫院某病房内猥褻侵犯女同事「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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