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廉政公署去年11月落案起訴8名巴基斯坦裔男子串謀詐騙罪,指控告他們訛稱持有巴基斯坦的駕駛執照,詐騙運輸署批准他們豁免參加本地駕駛考試,獲直接簽發香港駕駛執照。其中一名從事外賣員的27歲男被告早前認罪,案情指他以1.2萬元購買外國假駕駛執照以申請免試。東區裁判法院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今日(11日)判刑時指,被告獲得涉案騙得的駕駛執照後購入電單車,置道路使用者於危險之中,終判入獄4個月。
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的被告簡智仁Khan Usman(27歲,報稱外賣員),在巴基斯坦出生。控罪指他於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間各自與其他人士串謀詐騙運輸署,向運輸署不誠實地訛稱他們符合「免試簽發香港正式駕駛執照」的資格,從而誘使運輸署批出香港正式駕駛執照。
張官判刑時提及被告於2022年下旬購買電單車,至2023年6月因本案被捕而致電單車許可證失效,導致一項交通定罪紀錄。張官認為被告在獲得涉案駕駛執照後購入摩托車,對道路使用者構成高度風險。直指案情嚴重,被告付錢買駕照,無法反映他是否合資格及有能力駕駛。又指被告可以選擇職業,大可從事外賣員以外的職業,不認為本案具額外情況,終判被告入獄4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2022年8月5日利用其巴基斯坦駕駛執照向運輸署申請,直接簽發香港駕駛執照,該巴基斯坦駕駛執照據稱在2017年7月26日,由巴基斯坦某省的運輸部門發出。運輸署職員信以為真實,遂批准被告的申請並發出香港駕駛執照。
被告於2023年6月7日被廉政公署拘捕,警誡下承認自己沒有巴基斯坦駕駛執照,而他自2005年起獲得中國國籍而放棄巴基斯坦國籍,因此無資格獲得只發予該國公民的巴基斯坦駕駛執照。被告另透露,他在2022年8月接觸一名名為「Khan」的人和其他不知名人士,被告支付1.2萬元予「Khan」,獲得虛假巴基斯坦駕駛執照,其後用於涉案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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