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去年《施政報告》中提出布優化遊艇產業配套,推廣高端遊艇旅遊。根據現時法例規定,訪港遊艇在香港水域自由航行,需要提交在私人遊艇會或碼頭取得泊位的證明。政府為發展遊艇經濟將放寬規定,海事處上月提交離島區議會的文件,初步建議設立5個訪港遊艇錨泊區,分別為大潭灣、赤柱灣、企嶺下海、大澳及淺水灣,預計可停泊共115艘遊艇。
操作人員考核安排方面,海事處表示會授權內地相關考評機構,為訪港遊艇操作人員舉辦香港水域本地知識考試,正物色培訓機構提供認可短期培訓課程及評估,便利內地訪港遊艇操作人員預先取得在港自由航行資格。海事處在文件提出,處方正與廣東海事局就便利「港艇北上」商討合作機制,並就上述便利措施及「港艇北上」合作機制基礎上,就「北艇南下」與廣東海事局磋商。海事處表示,相關便利措施將於今年上半年分階段實施。
香港遊艇會建議,當局提醒外來遊艇或立法規定航道避開生態敏感地帶,並且要做好廢物處理配套,期望有更多自由航行的細節出爐。有關注海洋生態團體表示,憂慮大澳選址對白海豚生態構成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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