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哈爾濱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李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李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違規接受宴請,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住房;違反組織原則,違規選人用人;貪斂錢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李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慶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按規定終止其哈爾濱市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責任編輯:
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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