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57歲彭姓外判搭棚工人,今日(24日)下午1時28分在大埔工業邨大富街14號美心食品廠首日開工進行搭棚工程期間,疑意外從3樓外牆失足墮樓昏迷,送院搶救無效不治。勞工處指已向有關承建商發出「暫時停工通知書」停止其在該大廈外牆搭建、更改、拆卸及使用竹棚架,直至處方信納有關承建商已採取適當的措施消除有關危害,才可復工。
勞工處指,正全速調查以確定意外成因,查找有關持責者的法律責任,以及提出改善措施。若調查發現有違例事項,定會依法處理。
為防止工人在搭建棚架時墮下,勞工處提醒承建商必須採取足夠的安全措施,包括向每名棚架工人提供合適的全身式安全帶,該帶須持續繫於適當及穩固的繫穩點、獨立救生繩或防墮系統上,並確保有關工人在工作期間正確地使用有關安全設備。
根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作業裝置及工作系統。違反有關規定,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2年。
此外,就今日的意外,勞工處會於日內透過其「職安健2.0」流動應用程式、網頁及電子郵件發放「職安警示」,通知持責者、工會和安全從業員專業組織等,簡介意外事故和提醒業界採取安全預防措施,以避免同類意外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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