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梁子穎
昨天(2月21日),香港特區政府公布了大埔宏福苑的長遠居住安置方案,建議動用公帑約40億與及「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約28億元,即合共68億收購七座受災樓宇的業權,以解決受火災失去家園的居民的長遠房屋需要。作為立法會議員,我認為這是一個結合情、理、法的妥善安排,有助特區政府可以真正協助受災影響的居民處理火災後的法律程序和賠償事宜。
按照政府早前透過「一戶一社工」收集的意見,超過99%的業主提交意見,充分掌握業主的意願和意見。當中有83%的業主是認為速度要快,在去年11月26日發生火警至今,政府在3個月內完成極艱難的工作任務,並且提出多元和多樣化的選擇讓業主解決他們的長遠房屋需要,在平衡和照顧社會其他人士的房屋需要的同時,全面和妥善地處理這次火災的特殊性安排。
我們可以再清楚些了解業主的回覆意見,以全面掌握業主的需要,並且尊重業主的選擇,讓業主可以在8月31日前作出決定,真正解決長遠的房屋需要,重新投入正常生活,亦讓政府和各界繼續處理香港本地不同人士的房屋需要。
整體來說,有74%的業主是接受考慮政府全面收購業權,無論是以現金或「樓換樓」方式都是有業主支持,真正方便業主。而物業安排的種類,業主收取現金自行在市場安排,或是以「樓換樓券」方式參與特別銷售方式購買居屋或綠置居,都是業主的意願。
業主最關心的都是物業的收購價,政府的方案是以每平方呎8000元和每平方呎10500元分別購入未補地價的單位和已補地價的單位,這個價錢已經較早期建議的金額高三分之一,我認為這是較妥當的方法讓業主可以在市場上找到合適的單位,以解決他們的需要「快」和「長遠」的意願。
作為工聯會七位立法會議員之一,我在1月17日探訪了受火災影響的會員,掌握災民現時的居住情況,並且深深理解他們的真正需要和意願。其中一名會員家庭表示他們希望盡快回復正常生活,讓一家人可以在較安定的居所解決長遠居住需要,並且可以真正解決他們面對的心理、身理和精神壓力,這點是值得我們留意和關注的,因此不應該過度和高度批評政府提交的方案,應該將責任留給業主作出決定,讓政府全面和妥善進行後續的工作,讓工作可以更順利和完滿地進行。
我記得在1月14日立法會進行了由特區政府提出「有關大埔宏福苑火災後支援及重建工作的議案」,我也就議案進行辯論發言。發言中的內容有:「我期望特區政府能夠推行一戶一義務律師和義務顧問,為每一戶業主提供更多的專業意見,讓業主能夠全面掌握法律和物業的情況,為自己作出最好的決定。」
我要感謝特區政府接納了我的意見,推出類似「義務顧問」的安排,成立了由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成為義務顧問,幫助業主去理解政府收購業權和各居住方案的內容細節,進一步解答業主的疑問。我十分歡迎政府的安排,是極具細心和貼心的安排,直接將最準確的訊息和答案傳到業主,避免外界的干預和影響,這才是真正幫助業主的方法,我期望外界認同和贊成這個安排,讓業主和政府都可以集中精神和力量處理長遠房屋的居住安排。
由方案公布至8月31日,有長達6個月的時間讓業主作全面和深入的考慮,並且可以研究市場上提供的物業資訊,我相信業主們可以在這個特別和特殊的安排下作出滿足自己意願的滿意決定。
總體來說,政府推出房屋安排的快照顧了業主「快」的希望,政府推出房屋方案的多元化滿足了業主「多項多類多形式」的選擇,政府成立解說專隊的專業解決了業主「疑慮」的決定。由於火災後在追討賠償的複雜性與及重建或維修的長時間怛和不確定性,在平衡社會資源和真正解決問題的重點原則下,我認為政府全面收購七座業權,集中由政府主導後續工作是最有效益、最大利益和最妥善的做法,社會應該支持政府的做法,亦應採取不干預的形式讓業主作出決定。只有這樣,才可以讓政府解決宏福苑的善後問題,亦可以同時回歸正常軌道處理香港居民長遠的房屋需要,讓大家都可以真正安居樂業,真正感受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作者為工聯會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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