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反中亂港魔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串謀煽動共三罪罪成,被法庭判囚20年。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接受電台訪問,被問及黎智英是2019社會事件主腦,案件審結是否代表「打完大佬」?鄧炳強強調維護國安工作不會停止,形容香港長時間面對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要繼續有所戒備及防範,必須嚴正執法。
被問到香港國安法是否較國家法例更為嚴厲。鄧炳強稱,每單案件情況都不同,每個司法管轄區情況並不一樣。他引述法庭裁決指,黎智英所犯的是國安法的重大罪行,最少判刑10年,「(受黎智英)煽動作出嘅行為,包括到處縱火,用磚頭掟死人,用火燒活人,係非常嚴重嘅事故」。他認為,20年的判刑,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至於危害國安的通緝犯竄逃外地,政府可否如西貢龍蝦灣命案般,與其他地區合作將潛逃泰國30多年的通緝犯押解回港。鄧炳強指出,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罪行的逃犯,同樣可透過互換條例,或警務合作採取聯合行動。
對於有立法會議員重提就侮辱公職人員罪行立法。鄧炳強表示自從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會對執法人員的支持愈來愈大。2021年襲警相關罪行有約370宗,到去年已降至約200宗,情況大為改善。 他認為現行法例已經足夠保障前線執法人員,包括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警隊條例下的襲警罪,及阻礙公職人員罪等,已經能大致處理問題。
鄧炳強又指出,警方已經透過增加裝備,包括隨身攝錄機等,阻嚇侮辱行為;公務員事務局去年亦已表明不會就侮辱公職人員罪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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