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葉思進建築師 蘇智成測量師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今日下午3時舉行了記者會,公布了大埔宏福苑長遠安置方案,決定收購居屋業權(非強制性),不考慮在原址重建(原址可做公園,或大埔或新界東需要的社區設施之用)。而未受火災波及的宏志閣,不被納入收購方案,除非居民達成高度一致性向政府出售業權。其業主也可考慮採納「樓換樓」等方案。筆者認為,這些安排尊重了絕大多數居民的意願及現實條件,是各個利益相關方的最大公約數,理由論述如下。
大埔宏福苑火災後至今近3個月,由財政司副司長領導的「應急住宿安排工作組」不斷地在工作。之前,已透過一戶一社工以問卷形式收集居民就長遠方案的意見,當中包括維修、重建,以及收購業權等等選項。政府已收集完宏福苑居民對長遠安置之意見。問卷調查的數據顯示大部分(超70%)居民均希望政府盡快協助解決長遠安置及希望政府收購業權,由於希望在「原址重建」的居民的比例非常少,因此政府決定收購業權,放棄原址重建。
筆者認為,政府這個決定正確,符合絕大多數居民的意願及實際需要。問卷調查也反映了居民十分現實、實事求是,因為他們的確想盡快解決上樓(居住)問題。筆者也了解到宏福苑7棟大廈內傷嚴重須拆卸,但原址重建需時很長,因為須動用公帑補貼,落實耗時10年,而居於宏福苑的大多是長者,需盡快給予照顧,不應該要他們等待10年之久。故此政府不考慮原址重建方案很務實。
由政府收回業權還有其他好處:因火災保險是跟着業權走的,若宏福苑單位業權由政府收購,政府也會收回保險索賠權,業主可以消除保險索償的複雜程序,便毋須等待漫長索賠過程。因此,由政府包底後續問題,業主可盡早獲安置居所,重新出發。之前坊間有說法指火險賠償上限達20億元,因宏福苑近2000戶,每戶可平分約100萬元。問題是災民若選擇獲得火險賠償,其前提和代價是無法接受政府收購,屋苑若要獲賠償,便須自行善後,找工程公司等自行應對災後修復等問題,當中牽涉複雜程序和大量時間,對小業主居民而言基本上難以應付。
另外,根據測量師學會早前估算,宏福苑未補地價單位平均實用呎價約6000元,已補地價單位是8000元。就筆者所知,宏福苑共有1,984個單位,其中451個單位已補地價。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表示,收購宏福苑業權要花近65億元。現時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只剩約30餘億元,不足以收購屋苑全部業權,數十億元的資金缺口或要動用公帑填補。現在,政府決定未補地價及已補地價單位的收購業權價分別增至8000元及超過10,500元,這個方案平均超出周圍同類樓宇市價之30%,對居民而言已經有相當大的優惠,因此,筆者估計絕大多數的居民應會樂意接受此價。
筆者也看列,宏福苑火災後,特區政府以特事特辦的方式已向居民提供了大量支援,政府也須慎用公帑去提供補貼及支援。
總體而言,筆者相信政府的決定方案符合實際情況及居民意見,可以讓宏福苑的居民盡快上樓,實現他們的安居樂業盼望。
(葉思進建築師為香港建設專業聯會會長,蘇智成測量師為香港建設專業聯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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