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由今年一月起,海關留意到受管制針劑及藥物的走私活動有上升趨勢,加上市場需求殷切,因此海關展開全方位打擊及執法行動,涵蓋進出口、儲存及銷售層面,在整個行動中,海關在海、陸、空共偵破9宗案件,包括4宗入境空運貨物、一宗入境陸路貨物、一宗入境海運貨物以及3宗出境海路走私案件,檢獲的受管制針劑及藥物,市值超過1.4億元,行動中共拘捕4人。
就檢獲物品種類而言,7宗案件涉及減肥針劑、一宗涉及美容及抗皺針劑、以及一宗涉及壯陽用途藥物。調查顯示,針劑產品在本地市場需求殷切,相比經醫生處方、在外地購買相關的針劑成本,可相差高達八倍價錢,令不法分子鋌而走險。
海關同時發現,不法分子更明目張膽,在網上社交平台非法輸入及銷售受管制藥劑產品。在其中一宗案件中,海關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個元朗的住宅單位,懷疑被用作代購網站的儲存倉,至2月11日,海關拘捕該名懷疑網店負責人,並在其住所檢獲超過270支減肥針劑。
至於另外3宗入境的陸路及空運案件,海關在3票經快遞來港、報稱補充劑、口罩及衣物的貨物中,發現美容、減肥及抗皺針劑,並根據貨物資料拘捕相關收件人。被捕4名人士包括兩名本地男子及兩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6至61歲,角色分別是收貨人及懷疑網店負責人。
至於其餘4宗海路走私案件,大批走私針劑及藥物,分別是一艘由廣州經內河船抵港、兩艘由香港準備前往澳門內河船、以及一艘於西貢準備走私往內地的快艇旁的貨車上查獲。案件仍在調查,海關正全力追查涉案的付貨及收貨人。
此外,案中大部分檢獲的針劑及藥物,在運輸及儲存過程中,未有按照指定的溫度妥善處理,只作粗疏包裝。根據產品說明,部分藥物需存放於攝氏2至8度,但不法分子為省卻成本及提高流動性,運輸期間並未配置冷藏裝置,亦未配合相關儲存要求,因此相關的針劑及藥物的品質和安全性存在重大疑問。
衞生署表示,香港海關檢獲的這批藥物中,壯陽用途的藥物及抗肥胖症的針劑,都屬香港法例第138章《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下第一部毒藥及處方藥物,以及懷疑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這些抗肥胖症的針劑,大部分懷疑含有成分替爾泊肽,替爾泊肽用以治療肥胖症,但含有替爾泊肽的藥劑製品,只可以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且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一般稱為藥房的註冊處所出售。市民如果未經醫生處方,自行使用替爾泊肽,可能會有健康風險。
無論是減肥藥物或其他受法例管制的藥物,如市民在網站購買,都存在很大健康風險,除了未經醫生評估個人的健康狀況,亦難以確認藥物的正當來源,無法得悉藥物在運輸過程中是否儲存恰當,特別是需要冷鏈保存的藥物,其安全、素質和效能俱無法獲得保證。因此,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藥物,以保障自身健康及生命。
衞生署同時提醒市民,透過任何途徑,包括網上銷售平台、即時通訊軟件或社交媒體,非法出售受《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管制的藥物,均需要負上刑責,市民切勿以身試法。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必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市面銷售。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在包裝上需附有香港的註冊編號,格式為HK及一個五位數字組成。此外,含有第一部毒藥的藥劑製品,只可在藥房的註冊處所之內,由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出售。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或第一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10港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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