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郭若溪)深圳購物開個人發票還能抽大獎,為進一步激活消費市場,2月10日,「購在中國,樂購新春」深圳市有獎發票促消費活動正式啟動,活動覆蓋零售、餐飲、住宿等八大消費場景,個人消費者(含香港居民)單張發票消費滿100元即可參與抽獎,最高獎金800元,與離境退稅政策形成疊加利好,助力深港消費融合升級。
據深圳市商務局介紹,此次活動發票開具周期至7月31日,參與範圍覆蓋深圳市行政區域(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內依法註冊、可開具全面數字化電子普通發票的零售、餐飲、住宿、文化藝術、娛樂、旅遊、體育、居民服務八大行業經營主體,精準匹配港人北上高頻消費場景。
參與對象面向全體個人消費者(自然人),香港居民憑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實名註冊、開具本人抬頭髮票即可參與。發票需為全面數字化電子普通發票,單張價稅合計100元及以上,信息完整真實、未紅沖、未變造,抬頭與平台註冊信息一致。非個人實名、代開、金額不足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納入抽獎範圍。
當前港人北上消費持續升溫,餐飲、購物、住宿、文旅等需求旺盛。本次有獎發票與離境退稅政策聯動,港人在深消費可享「抽獎+退稅」雙重福利,進一步降低消費成本、提升消費體驗。
參與方式便捷高效,消費者通過雲閃付APP(含境外版)進入有獎發票專區,上傳清晰電子發票圖片並完成信息核驗,即可參與抽獎。後續將開通微信、支付寶等渠道,具體以官方公告為準。活動設置上傳限額:每日最多5張,每月最多45張,充分滿足高頻消費需求。
據介紹,此次活動獎項設置共六檔:一等獎800元、二等獎300元、三等獎100元、四等獎50元、五等獎20元、六等獎10元。其中10元、20元、50元為即時抽獎、即時兌付;100元、300元、800元為即時抽獎、T+15天核驗後兌付。活動過渡期內,小額獎勵24小時內完成兌付。獎金通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發放至中獎者綁定賬戶,支持境外銀聯卡核銷,適配港人支付習慣。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