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一名保安員於2020年疫情期間,先後訛稱經營2間茶葉店和17間美甲店,共19次以虛假資料申請政府為協助企業紓困而推出的「防疫抗疫基金」,企圖騙取186萬元資助。被告早前在區域法院承認兩項企圖欺詐罪,法官練錦鴻今日(11日)判刑時直斥被告「精心部署」大型欺騙行為,在香港面對疫情及社會事件,民心及經濟滿目蒼夷時「趁火打劫」,令有需要獲得援助的人未能及時得到協助,行為在法律及道德上均令人齒冷「極其缺德」,終判他監禁4年,以警示公眾此等犯案行為是社會及法庭不容。
練官指,被告有細心閱讀有關資助計劃的詳情,利用對商業運作的認知,透過註冊26個商業登記、19個租約及其他虛假文件與帳單等,以圖誘使資助計劃人員相信其申請是正確。明言被告的行為極具嚴重性,現時被告是處心積慮地犯案,經過詳細部署,非辯方所指「鬼迷心竅、沒有冷靜思考」才犯案。被告在案中未能成功獲批援助金,皆因相關部門核實有效。
練官另提及,案件原定在2022年進行審訊,但被告多次在認罪與不認罪之間改變想法,才令案件一直延誤,直到控方明言即使被告不適合答辯,仍會作出舉證後,被告才選擇認罪。練官明白被告有權改變決定,但不會因辯方的延誤作減刑。儘管被告聲稱自己患病,出現腦退化,惟被告在犯案時,明顯精神狀態及思考能力與常人無異,甚至優於常人,才有心思偽造假文件。練官又引述兩位心理及精神科醫生診斷,指被告的病情,會按是否有人在場而改變,故認為被告的健康狀況非減刑理由。
練官強調,法庭要向社會發出清楚信息,此等犯案行為是社會及法庭不容,干犯控罪的人會受到適當的懲罰。由於被告並非即時認罪,涉案金額高達186萬元一次性的款項,最終決定判處被告入獄4年。
男被告唐康繼,53歲,報稱保安員,被控2項企圖欺詐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4月12日至5月15日期間,在香港虛假地向政務司司長辦公室轄下的人力資源規劃及扶貧統籌人員,聲稱在屯門及尖沙咀分別經營兩間名為「六月茶」的茶葉零售業務店舖,企圖誘使職員發放共16萬元防疫抗疫基金援助。他另於2020年5月17日至7月2日,在提供美容院、按摩院及派對房間資助計劃的申請時,向統籌處人員及其代理訛稱,他在港九新界17處地方,經營以「六月茶」為名的美甲業務,企圖誘使人員向他發放共170萬元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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