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農曆新年假期旅遊旺季,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本月初展開代號名為「閃焰」的執法行動,在油尖旺區突擊巡查懷疑無牌經營的酒店或賓館,以保障顧客及公眾安全。牌照處更聯同入境事務處及勞工處採取聯合執法行動,巡查持牌酒店或賓館。
牌照處發言人表示,牌照處根據情報,在整個行動突擊巡查了十二個處所,當中有六個處所均涉嫌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另外有三個持牌賓館則被發現涉嫌違反發牌條件。如在完成調查後有足夠證據,牌照處會作出檢控。
發言人強調,無牌經營酒店或賓館屬刑事罪行,根據《旅館業條例》,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及罰款500,000元,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亦可被另處罰款20,000元。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無牌經營酒店/賓館,法庭亦可就有關處所發出為期六個月的封閉令。另外,凡持牌酒店/賓館違反任何發牌條件(例如:未經批准進行改動及加建工程),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並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10,000元。
牌照處會於境外主要互聯網搜尋器作出宣傳,讓旅客在計劃來港旅程時,更容易接觸到牌照處的資訊。旅客或市民可透過牌照處網頁(www.hadla.gov.hk)的搜索功能,分辨相關酒店或賓館是否持牌處所。如發現懷疑無牌酒店或賓館,請致電牌照處舉報熱線(電話︰2881 7498)、電郵至hadlaenq@had.gov.hk、傳真至2504 5805,或透過「香港持牌旅館」流動手機應用程式,向牌照處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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