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惠譽評級
中國針對燃煤電廠的固定成本補償新規應能穩定火力發電佔比較高的省份電廠的現金流;在可再生能源充沛時抑製成本效益較低的燃煤發電調度,有助於減排。該政策要求按可用容量而非發電量向合資格發電機組付費,這在保障能源可靠性的同時改變了燃煤電廠的收益模式。從發電量到容量價值的轉變,將對設備利用率、收益波動性和轉型風險產生影響。
2025年,由於可再生能源滿足了新增需求的絕大部分份額,中國燃煤發電量十年來首次下降,而煤炭裝機容量卻仍在持續增加。這導致裝機容量與利用率之間的差距擴大,近年來煤電機組負荷率徘徊在50%左右的低位。新機制通過向燃煤電廠提供固定成本補貼(全國基準價為每千瓦330元人民幣)來解決這一錯配問題,補貼額度與實際運行時長無關。該政策旨在支持燃煤電廠在用電高峰期及可再生能源發電量較低時發揮靈活備用電源的作用。
短期內,此舉對燃煤電廠利潤率的提升作用或依然有限,且存在區域差異。容量電價從每千瓦100元(人民幣,下同)上調至165元,按2025年利用小時數計算,相當於每兆瓦時上調約16元。然而,2026年多個省份的年度合同電價降幅更大;部分沿海省份年度合同電價每兆瓦時下跌50元至-70元。因此,儘管容量電價上調,但2026年的點火價差(實際電價與單位煤炭成本之差)或將收窄,其中內陸及北方省份受影響較小,因其年度合同電價相對穩定。
長期而言,容量電價上調將改善固定成本回收率,助力政策制定者擴大現貨交易,從而提升燃煤電廠的業務狀況。在現貨市場上,燃煤發電企業通常能收回可變成本,但難以覆蓋固定成本─比如廣東等先行試點省份。提高容量電價有助於彌補固定成本缺口,隨着現貨交易佔比提升,這將有效降低價格波動風險。
對於風電和太陽能項目,新機制可能對電力銷售收入構成壓力,因為這些項目無法獲得容量電價,且市場電價可能下跌。仍有較高比例的發電量通過機制電價銷售的存量項目(主要是2025年5月前投產的項目)受影響有限,而保障電量較少且現貨交易佔比較高的新建項目將受到更大衝擊。更清晰的價格信號也有助於促進可再生能源投資的審慎性,減少虧損性投標。
上述電價機制轉變將使獨立儲能系統受益。監管機構已確認,儲能系統除可獲得充放電套利收益外,還將有資格獲得容量電價,這將提高其收益穩定性,並可能會促進新增裝機。
(本文章英文原文最初於2026年2月5日發布於:Fitch Rtgs: China』s Coal Capacity Payments to Boost Power Reliability, Cut Emissions)
(題為編者所擬。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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