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警方以違反《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票控一間涉嫌提供代母服務的公司,以及該公司一名男董事和一名女職員,據悉當中男董事為70年代建築大亨蕭漢森的兒子蕭永豐。兩人和該公司被控「公布或分發關乎代母安排的廣告」等合共6項傳票控罪,案件今日(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4月21日再訊,以待辯方與控方進行商討。
男被告蕭永豐(70歲)、女被告林少芳(43歲),涉案公司為香港伊甸園集團有限公司。當中蕭獲准以20萬元現金保釋候訊,林則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
其中兩項傳票控罪指,蕭於2025年3月11日至4月25日間,香港伊甸園集團有限公司安排公布或分發,或明知而公布或分發關乎代母安排的廣告,而有關罪行是得到當時身為董事的蕭永豐同意或縱容而犯,及參與管理或參與控制屬法團或不屬法團的團體,而該團體的事務包含或包括為參與以作出代母安排為出發點的商議而接受付款;一項交替的傳票罪指,蕭於上述時段安排公布或分發,或明知而公布或分發關乎代母安排的廣告。
林及香港伊甸園集團有限公司各被控於2025年4月25日,在中環2號碼頭1樓,為參與以作出為參與以作出代母安排為出發點的商議而接受付款1萬元;香港伊甸園集團有限公司另被控於2025年3月11日至4月25日間,安排公布或分發,或明知而公布或分發關乎代母安排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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