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曉峰
「明刑弼教」出自《尚書·大禹謨》,強調刑罰要明確、公正,才能輔助教化、維護秩序。
法治社會講求的,正是依法而治、以理服人。
黎智英案歷時156天審訊,在依法依規、公開公平、嚴謹審理之下,由三位法官處理,充分體現香港法院按證據與法律作出裁判的傳統與制度成熟。2025年12月15日,法院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作出判決,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從判詞可見,法庭依法依規處理案件,逐項檢視證據、亦公平處理辯方提出的抗辯與說法;法庭在理由中指出,被告方證供存在明顯矛盾,相關行為亦涉及危害國家安全,並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仍持續進行。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無論職業、背景、名氣如何,都不可能擁有所謂「特權」,更不能假借「人權、民主、自由」之名,去作出傷害國家安全、損害社會整體利益的行為。真正的自由,必然以法律邊界與社會責任作前提。
明日將進入判刑階段。我相信法院會在法例框架與量刑原則下作出恰當處理,既彰顯法治權威,亦能達到「明刑弼教」之效,以清晰的法律後果提醒社會:守法是底線,國家安全不可逾越。
再次強調,《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是彰顯香港法治的重要體現,對防範、制止與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維護法治權威,意義重大。我亦支持特區政府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決心,任何外部干預與威嚇都不可能得逞。
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營商環境才能得以維持和鞏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的成效有目共睹,亦獲得國際社會充分肯定。
責任編輯:
孫佳藝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