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原訟庭在去年12月裁定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兩項勾結外國勢力及一項煽動罪罪名成立,黎智英將於下周一(9日)上午判刑,根據法例,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立法會議員吳英鵬表示,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積極參與者和主要策劃者。黎智英長期深度參與並主導多宗反中亂港事件,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經特區法院依法裁定罪成,其作為境外反華勢力代理人與馬前卒的角色昭然,依法對其予以嚴懲乃維護法治的正義之舉。
吳英鵬指出,特區法院依法對黎智英進行定罪,是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實施香港國安法、彰顯香港法治的重要體現,對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以及維護法治權威意義重大。
吳英鵬續指,香港是法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是憲制責任之核心,理所固然。特區依照香港國安法等法律,對黎智英案行使執法權、檢控權和審判權是彰顯法治的正當之舉,天經地義,不容置喙。
吳英鵬強調,安全是發展的前提,國家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法治秩序和營商環境才能得到維護和鞏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成效卓著,有目共睹,並且得到國際社會的充分肯定。黎智英罪大惡極,本人堅決支持特區法院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堅信外部干預絕不可能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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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雪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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