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九龍城警區關注有不法分子利用區內不同的工廈單位及舊式樓宇進行非法活動,特別是非法賭檔等影響民生的行為。為了更有效打擊相關活動及遏止不良風氣在區內蔓延,去年10月起,九龍城警區刑事部展開代號「湧潮」行動,經調查及情報搜集後,發現一個犯罪團伙在本港多區工廈及舊式單位經營非法釣魚機賭博場所,並僱用多名持雙程證、以旅客身份入境的人士協助管理賭博場所的日常營運及處理犯罪得益。
行動中共拘捕27人,包括一名團伙主腦、8名骨幹成員(當中4名持雙程證)、兩名用於清洗犯罪得益的傀儡戶口持有人及16名賭客,被捕人包括18男9女,年齡介乎30至72歲,他們分別涉嫌「串謀洗黑錢」、「營辦及管理賭博場所」及「在賭博場所內賭博」。當中,團伙主腦及其中3名骨幹成員已被落案起訴。
調查顯示,該個活躍於西九龍的犯罪團伙,專門經營非法釣魚機的賭博場所,該團伙會聘請多名持雙程證人士來港協助經營賭博場所業務。此外,團伙會利用傀儡戶口收取賭客賭款,再把賭款轉入多個不同的傀儡戶口,並安排不同的內地人士以現金形式提取犯罪得益 ,藉此逃避警方調查。
由於團伙每次均安排不同人士來港犯案,大大增加了警方的調查難度,經過數月的調查及情報分析,警方掌握該團伙的犯罪手法及模式。在過去一星期展開連串拘捕行動,搗破5個位於各區的非法釣魚機賭檔,及一個位於紅磡區工廈單位的釣魚機儲存倉,共拘捕20人、檢獲37部釣魚機及約3萬港元現金。被捕人當中包括4名賭檔負責人及16名賭客,其中兩名負責人持有雙程證。
同時,警方發現兩名團伙骨幹成員,負責在不同的賭博場所收購賭客的銀行戶口用作清洗黑錢,遂以涉嫌「串謀洗黑錢」罪拘捕他們,並在他們的住所檢獲3萬多元港幣現金、19部手提電話、以及多張屬於他人的銀行提款卡。
同日,探員在犯罪團伙主腦的藏身地點把其拘捕,並搗破一個位於何文田區的員工宿舍,同時在該兩個地方檢獲約10萬港元現金、一些與犯罪團伙旗下的非法釣魚機賭檔相關文件(例如租單、電費單、水費單等)、一些與釣魚機有關的物品、以及一些傀儡戶口的提款卡。探員在員工宿舍拘捕一男一女,包括負責到銀行提取現金的骨幹成員。另外,探員拘捕兩名傀儡戶口持有人,經調查後發現,懷疑他們的戶口在過去半年替犯罪團伙,清洗約300萬港元的黑錢。
根據香港法例第148章《賭博條例》,經營賭博場所人士可面臨高達500萬港元的罰款及7年監禁,而在賭博場所內賭博者則可被罰款最多3萬元及監禁9個月。而根據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即俗稱洗黑錢屬嚴重罪行。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
警方重申市民如租借或買賣戶口予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份子用作處理贓款,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而早前已有成功案例,法庭就涉及傀儡戶口的洗黑錢案件考慮判處加刑。巿民千萬不要因一時貪念,把自己的戶口出售予不法份子而墮入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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