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農曆新年將至,為免市民誤墮法網及能開開心心過新年。海關提醒市民切勿攜帶蘭花等受管制年貨返港,並已聯同漁農自然護理署提早加強在各邊境口岸的宣傳,向市民派發《旅客過關小錦囊》和有關瀕危物種管制傳單,提醒市民各類物品的進出口管制。
海關指出,蘭花包括人工培植嘅品種,是受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的物種,進出口均需申請許可證。任何人在未領有所需許可證下進出口瀕危物種,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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