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何玫)財政部發布《關於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進境商品「零關稅」政策的通知》,對海南自貿港島內居民在指定經營場所購買的進境商品,在免稅額度和商品清單範圍內免徵進口關稅、進口環節以及國內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據了解,海南自由貿易港島內居民消費的「零關稅」進境商品清單,共有200多項,包括海鮮、乳製品、糖類、果汁、調味品及日用百貨等內容。
該《通知》所稱島內居民,是指持有海南省身份證、海南省居住證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國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並持有居留證件的境外人員。
島內居民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居住證、社保卡或居留證件,可在指定經營場所不限次數購買清單內進境商品,並現場提貨。每人每年免稅購買金額累計不得超過1萬元人民幣。清單由財政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海南省實際需要和監管條件將適時動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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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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