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港島總區交通部於今日(2日)進行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亦即白牌車行動。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葉頌朗督察表示,行動中,警方派員喬裝乘客,分別在灣仔區登上兩輛私家車,當到達目的地後,拘捕兩名分別32歲及34歲的本地男司機,涉嫌以「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涉案的兩輛私家車已被扣留檢驗。
此外,警員在該名32歲男司機的車上,檢獲少量懷疑毒品,因此再以涉嫌「管有危險藥物」把他拘捕。據了解,被捕的32歲司機報稱無業,而另一名被捕的34歲司機,則報稱是汽車零件銷售員,兩人俱屬初犯。
警方呼籲市民,出門時應該選用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的用途為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保險便可能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警方重申,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私家車必須領取相關許可證,才可以取酬載客。違例者首次定罪可被處罰款港幣一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干犯則可被處罰款港幣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另外,涉案車輛亦會被暫時吊銷車輛牌照及扣押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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