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香港海關人員昨日(3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43歲的抵港男旅客時,在其3件個人行李內合共檢獲約4.5萬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18.6萬元,應課稅值約15萬元,遂以處理未完稅香煙以及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將其拘捕。被告今日(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上庭,被判處監禁5個月,以及罰款1500元。
海關對有關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tc/)舉報懷疑私煙活動。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