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趙一存 北京報道)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9日通報,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案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人已被執行死刑。通報稱,一審宣判後,明國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於2025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內地知名死刑覆核律師向香港文匯報表示,此案全程依法依規審理和執行,體現了中國對極端惡性犯罪的零容忍態度和堅決打擊的強大震懾。
通報稱,最高人民法院經覆核確認,2015年以來,明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老街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吸引巫鴻明、羅建章、蔣吉等多名「金主」入駐並提供武裝庇護,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等犯罪。據了解,明家犯罪集團與以巫鴻明為首的電騙團夥相互勾結,對試圖逃離或反抗的涉詐人員實施酷刑、非法拘禁乃至殺害,手段殘忍、性質惡劣。案件偵破後,公安部將其列為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重點督辦案件。
臨刑前罪犯近親屬進行會見
最高法認為,各被告人所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犯罪性質特別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罪行均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依法核准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等11人死刑。溫州市中院的通報稱,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明家犯罪集團主犯長期盤踞緬北果敢地區,大肆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等嚴重犯罪,造成14名中國公民死亡,涉詐涉賭資金逾百億元人民幣,社會危害極其嚴重。2025年2月溫州市中院對此案一審開庭審理,同年9月29日一審宣判上述11人獲死刑,之後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訴。至11月25日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法核准。隨後,最高法核准死刑判決,溫州中院依法執行。
法定框架內合規高效推進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從一審開庭到死刑執行僅歷時約11個半月,這在重大刑事案件中節奏頗快。對此,北京君樹律師事務所主任、死刑覆核網創辦人謝通祥律師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表示,此案全程嚴格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程序合法、權利保障到位,「快」是在法定框架內的合規高效推進。
謝通祥分析指,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普通刑事案件應在受理後2個月內宣判,至遲不超過3個月;死刑案件經上一級法院批准可延長3個月。此案一審自2025年2月中旬開庭至9月底宣判,雖歷時7個半月,但仍在法定延長期限內。二審階段,法院在2個月內完成審理並作出裁定,完全符合法律關於二審審限的要求。而死刑覆核雖無法定剛性期限,但最高法依據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社會危害極大等特點,依法高效完成覆核,體現了對極端惡性犯罪的零容忍態度。
「本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各被告人均獲得有效辯護,上訴權得到充分行使,臨刑前也依法安排了親屬會見。」謝通祥強調,「所謂『快』,並非簡化程序或犧牲權利,而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通過集中審理、聚焦爭議焦點、優先覆核等機制實現的合法提速。」
強烈震懾境內外犯罪分子
他還表示,此次對明家犯罪集團主犯依法快速執行死刑,彰顯中國司法機關對嚴重暴力犯罪和跨境電騙「打早打小、打準打狠」的堅定決心,更向境內外犯罪分子釋放出強烈震懾信號,任何企圖利用境外地域規避中國法律制裁的犯罪行為,終將受到法律嚴懲。
中方將深化國際合作打擊電詐
針對明家犯罪集團案11名罪犯被執行死刑,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2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應詢表示,中方將繼續深化國際執法合作,加大力度打擊網賭電詐及其他相關跨境犯罪活動。
郭嘉昆說,一段時間以來,中方同緬甸等國積極合作,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共同鏟除網賭電詐毒瘤,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地區國家交往合作秩序,取得顯著成效。中方將繼續深化國際執法合作,加大力度打擊網賭電詐及其他相關跨境犯罪活動,共同鏟除賭詐毒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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