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冰芬
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日前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的專題研討會並致辭,他緊扣香港由治及興新階段,深刻闡釋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體制的核心要義,為特區完善治理體系、提升治理效能指明方向和路徑。筆者作為研究會會員有幸赴京參會,對於夏主任致辭,思考從四個維度來理解。
正本清源:堅守行政主導初心
作為香港特區政治體制的根本設計,「行政主導」明確了治理的責任主體。其核心在於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依法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雙重負責」。這一安排不僅是維護特區憲制秩序的關鍵,也是確保「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與實現特區高效治理的必然要求。行政主導地位,意味着特區政府必須更主動謀劃發展藍圖、統籌配置政策資源、協調各方力量,並對最終的施政成效承擔首要及最終責任。當前強調完善行政主導,正是要回歸這一制度設計的初衷——構建一個權責清晰、運轉高效的權力執行體系。
順應時勢:賦能由治及興階段
回顧過去,香港曾一度因反中亂港勢力的干擾與錯誤觀念的誤導,致令行政主導作用被弱化。別有用心者不斷炒作所謂「三權分立」,引發議會內耗空轉,特區治理受阻。直至近幾年,在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完善選舉制度等一系列標本兼治的舉措下,治理體系得以重塑,本港邁入由治及興新階段。面對對接國家戰略、破解社會深層次矛盾、提升國際競爭力等重任,加之百年變局下地緣政治等外部挑戰,「行政主導」所具備的決策高效、執行有力、統籌全局等獨特優勢,正是香港能夠集中資源謀求發展、增進民生的根本保障。如今重申、強調堅持和完善這一體制,正當其時。
理順關係:多方協同凝聚合力
完善行政主導,關鍵在於理順行政、立法、司法三方關係,形成良性互動的治理生態。這要求——
第一,特區政府必須展現「當家人」的魄力與智慧,在堅守法治和程序正義的前提下,敢於決策、善於執行,以實效贏得社會信任。
第二,立法會應立足「配合特區政府依法施政」這一憲制職責,將工作重心放在審議完善政策、反映社情民意、監督政策落實上,做到「幫忙不添亂,補台不拆台」。
第三,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其判決亦應兼顧維護法治權威與社會整體利益。
「三權」各有職守,但目標一致,就是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同時,社會各界與廣大市民作為持份者和建設者,也應積極支持政府依法施政,攜手營造良好的治理氛圍。
以人為本:施政落腳民生福祉
行政主導的最終目的並非權力運行本身,而是為了保障和促進香港繁榮穩定,落腳到民生福祉上。任何良好的制度設計,最終都要通過具體政策的制定與執行來檢驗成效。以近日實施的公共交通強制佩戴安全帶規定為例,其初衷是保障市民安全,符合公共利益。然而,法例通過只是第一步,成效要取決於落實過程中的協同與細化。事前充分審議,法例生效後,是否能向市民清晰說明立法原意、具體要求;同時讓民意獲有效反映,為市民解決在遵守新規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困難,推動執法細節不斷優化。這一完整鏈條,正是檢驗行政、立法機關乃至社會能否有效協作,將「支持不缺位、監督不越位」原則落到實處的一個契機。
當前香港處在發展關鍵期,機遇與挑戰並存。堅持和完善行政主導,目的在於強化一個既能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又能有效破解香港社會深層次矛盾、回應市民關切的管治體系。關鍵在於落實,成敗繫於執行。歸根結底,制度的完善、政策的執行,都是為了不斷增強廣大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這也是「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意義所在。
(作者是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香港再出發大聯盟總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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