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香港道路交通安全出新規,1月25日起,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和商用車座位乘客均須佩戴安全帶。乘客坐巴士時,若座位設有安全帶,必須強制佩戴,否則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27日)強調,新規定源於多宗慘痛事故教訓,旨在最大程度保障乘客生命安全。李家超表示,有研究指出佩戴安全帶可使正面碰撞事故的嚴重受傷風險降低70%、死亡風險減少40%,能有效避免乘客被拋出車外及車廂內二次碰撞傷害。
李家超指出,佩戴安全帶的這項建議是與2018年大埔公路雙層巴士翻側事故直接相關。當時事故造成19死65傷,巴士車身嚴重毀爛,乘客被撞至「人疊人」,慘狀令人痛心。獨立委員會事後檢討認為,未佩戴安全帶加劇了傷亡程度,遂提出佩戴安全帶的建議,以防範類似事故發生而引致大量傷亡。
回望過往,多宗事故皆因未扣安全帶而帶來嚴重傷亡。2003年屯門公路事故中,巴士衝落35米下山坡,多名乘客被拋出車外、壓於車底,釀成21死20傷的慘劇。2019年粉嶺公路事故更為觸目,導致6名乘客死亡,當中兩人飛出車外身亡。2025年兩起受關注的城巴事故中,雖無死亡個案,但合計40人受傷,再次敲響警鐘。
目前,本港約六成專營巴士已配備安全帶,新規要求營運商妥善保障安全帶清潔、性能及安裝規範。李家超強調,執法初期會以公眾教育、勸喻為主,運輸及物流局將透過多渠道宣傳,清晰解說法例中的「合理辯解」情形,包括安全帶故障、特殊身體狀況等,做到法、理、情兼備。
佩戴安全帶僅需數秒,卻是守護生命的重要防線。希望市民從事故教訓中警醒,盡快養成乘車扣安全帶的習慣,確保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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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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