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於1月16日至昨日(22日)在全港多區展開反非法勞工行動,包括「光影行動」、聯同香港警務處執行的「冠軍行動」及「風沙行動」、聯同勞工處執行的「彩虹行動」以及聯同香港警務處及勞工處執行的「權能者行動」。行動中共拘捕13名懷疑非法勞工、4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及兩名協助及教唆者。
反非法勞工行動中,調查人員搜查了多個目標地點,包括食肆、裝修單位及雜貨店等,共拘捕13名懷疑非法勞工。被捕的懷疑非法勞工為2男11女,年齡介乎24至62歲,當中兩名女子持有不允許僱傭工作的擔保書(俗稱「行街紙」)。因涉嫌聘用非法勞工被捕的僱主為兩男兩女,年齡介乎36至62歲。此外,被捕的協助及教唆者為一名35歲男子及一名50歲女子。有關涉嫌聘用上述非法勞工的僱主的調查仍然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入境處發言人說:「任何人違反對他有效的逗留條件,即屬犯罪。同時,所有旅客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無論受薪與否,均不得在港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協助及教唆他人違反逗留條件者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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