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蕊 實習生張媛媛 河南報道)1月21日,財政部、商務部、文化和旅遊部、海關總署、稅務總局五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口岸進境免稅店有關事宜的通知》(財關稅〔2026〕2號),明確在41個口岸新設進境免稅店,同時優化調整部分現有門店布局,以充分發揮免稅經濟對消費的拉動作用,推動免稅商品零售業務健康發展。
《通知》明確,將在鄭州新鄭國際機場等41個口岸各新設1家進境免稅店,涵蓋機場、水運、陸路三種口岸類型,大幅拓寬免稅店覆蓋範圍。其中,橫琴口岸新設免稅店將給予特殊政策,允許自澳門進境的居民旅客在此購買15000元以內的免稅商品,進一步便利粵港澳人員往來消費。
此次政策同時兼顧布局優化,對部分功能調整或合同到期的門店進行規範。《通知》提出,繼續保留海口美蘭國際機場、蛇口郵輪中心等11個口岸的進境免稅店,停止設立青島流亭國際機場等3個口岸的免稅店,待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客運航線轉場後,同步關停其進境免稅店。
為保障政策落地,《通知》明確了招投標及監管要求。具備投標資格的企業限定為中免集團、深圳免稅等6家經國務院批准的免稅品經營企業,各地需按相關法規落實招投標工作,財政部當地監管局負責行政監督。同時,地方政府需承擔主體責任,防範商品違規倒賣與走私風險,維護市場秩序。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布局既是引導海外消費回流、吸引入境消費的重要舉措,也通過填補區域空白優化了全國免稅網絡,將帶動旅遊、物流等關聯產業發展,為消費市場注入新活力。目前,相關口岸正有序推進免稅店落地籌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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