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整治政府採購領域「內捲式」競爭,形成優質優價、良性競爭的市場秩序,財政部對外發布通知稱,推動解決政府採購異常低價問題,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加強政府採購需求管理。採購人應當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綜合考慮同類項目中標(成交)信息,以及市場供給和產業發展狀況,材料、人工等市場價格,行業費用標準等市場調查情況,形成科學、完整、清晰的採購需求,合理設定最高限價,為供應商競爭報價提供基礎。採購人要綜合考慮技術、成本效益、促進競爭等因素,按照專業類型和專業領域,合理設置採購包。採購人應當重點加強對信息化建設項目和耗材使用量大的複印、打印、實驗、醫療等儀器設備採購項目的管理。
通知稱,強化政府採購異常低價審查。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評審專家的指導和監管,進一步壓實評審專家的責任。財政部門在投訴處理、監督檢查中發現評審委員會未按規定對異常低價開展審查的,依法予以糾正並追究評審專家的法律責任。
通知強調,加強政府採購履約驗收管理。採購人應當落實履約驗收責任,依法組織履約驗收工作,驗收內容要包括每一項技術和商務要求的履約情況。對報價觸發異常低價投標(響應)審查程序後仍中標(成交)的供應商,採購人要重點關注其履約承諾、實際履約情況等。
(來源:央視新聞)
責任編輯:
文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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