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文平理
《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今日起正式實施,標誌着香港對兒童權益保障,從以往的自願舉報轉向強制性法律義務,將社福、教育和醫療衞生界別的25類指定專業人員列為「強制舉報者」。只要他們在工作中合理懷疑兒童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臨實際風險,便有法定責任向有關部門舉報。違者可面臨最高3個月監禁及5萬元罰款。對兒童權益的立法保障,是社會價值觀的轉型,體現出香港對兒童福祉的堅定承諾。
該項條例強化了兒童保護的預防機制。過往,虐兒個案往往因隱蔽性強而難以及時發現,導致兒童身心遭受長期傷害。根據社署數據,近年虐兒個案雖有下降趨勢,但仍不容忽視。強制舉報機制通過明確專業人員的責任,確保及早介入,及時將兒童從危險中解救出來。這不僅能減少悲劇發生,還能阻嚇潛在施虐者,讓他們意識到虐待行為將更容易被揭發。該項條例將保護兒童從「道德自覺」升級為「法定義務」,推動社會從被動響應轉向主動預防。同時,條例引入兩級刑罰制度,兼顧嚴肅性和靈活性,確保執法不至過度嚴苛。
傳統家庭觀念中常有「家醜不可外揚」的思維,這往往阻礙了虐兒個案的舉報。條例的推行將加速文化轉型,明確「兒童最佳利益」優先於「家庭自治」,並劃清「管教」與「虐待」的界線。這不僅提升了公眾對虐兒問題的認知,還促進跨界別合作。教育界、醫療界和社福機構將形成更緊密的保護網,共同守護兒童安全。香港救助兒童會在論壇中強調,預期舉報個案將上升,尤其是隱蔽個案,這將促使社會採取「零容忍」態度。長遠來看,這有助降低兒童自殺率和心理健康問題,構建一個更健康、和諧的社會環境。兒童是社會的未來,保護他們等於投資香港的持續繁榮。
特區政府積極作為,不僅在立法前廣泛諮詢各界意見,還在實施前18個月過渡期內做好充分準備,包括推出「保護兒童網上課程」電子平台,提供基本知識和法律培訓;參考專業顧問團意見,制定清晰的舉報指南,避免誤報或濫報。同時,特區政府新增兩間留宿幼兒中心,提供約96個緊急宿位,預計幫助逾380名兒童;成立6隊「保護兒童支援服務」隊,預計惠及4萬人次;並開展大量宣傳推廣,讓舉報虐兒觀念深入人心。這些措施顯示特區政府不僅有立法決心,更有執行力,真正將民生福祉放在首位。在資源分配上,增加兒童住宿照顧服務和寄養家庭支援,也體現出對弱勢群體的關懷。
當然,條例實施也面臨挑戰,如專業人員的判斷門檻、文化轉型陣痛,以及可能增加的舉報個案負荷。但特區政府已預見這些問題,通過培訓和支援配套加以緩解。未來,應持續檢討條例效果,優化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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