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千尋)《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的「468」新規定今日起適用。有工會代表表示曾接獲工友反映,部分公司試圖將員工工時調整至不足68小時或將職位分拆招聘,以避開新規定。他提醒僱主不可單方面更改合約,而僱員亦要提高警覺,維護自身權益。勞工處回應表示,會主動巡查各行業的工作場所及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確保僱主遵行《僱傭條例》,並會就僱主涉嫌違反《僱傭條例》個案進行刑事調查。
《僱傭條例》下「連續性合約」新修訂今日起落實,將原有俗稱「418」的規定,放寬為「468」,即僱員只要連續四星期內累計工作時數達68小時,便有資格享有法定假期、有薪年假及疾病津貼等僱傭福利,預計有逾一萬名僱員受惠。
勞聯:僱主不可單方改合約
港九勞工社團聯會主席、立法會議員林振昇表示,修訂有助擴大受惠的打工一族,但勞聯接獲約5至6宗的工友反映,部分公司試圖將員工工時調整至不足68小時,涉及50至60人,多是飲食業或會所服務工種。亦有工友反映,有公司將同一職位分拆由兩間公司聘用,以逃避連續性合約的定義。他提醒,僱主不可單方面更改合約,呼籲僱員提高警覺,維護自身權益。
孫玉菡:協助盡快度過適應期
特區政府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法例修訂初期難免需要適應期,政府會提供協調服務,協助僱傭雙方過渡。他說,每次《僱傭條例》修訂後,社會上總會出現不同擔憂,若僱員認為僱主做法走「灰色地帶」,或涉嫌違法,令其權益受損,可向工會或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處方有服務協助盡快度過適應期。
孫玉菡強調,當局會主動聯絡相關僱主,提供所需支援,若發現個別情況嚴重,亦不排除採取執法行動。若僱主長期安排員工每四星期工作超過68小時,反映該員工工作有需要,應以「長工」形式聘請,讓其享有完整的僱傭保障。
工總:利吸引更多人重投勞動市場
勞工顧問委員會僱主代表之一、香港工業總會常務副主席陳偉聰表示,現階段經濟狀況下實施「468」新規定,僱主會面臨一定壓力,尤其是零售、飲食、物流運輸及補習社等較多兼職或臨時工的行業,但相信大多數僱主不會刻意違法或做「踩界」行為。他認為,新規定有助吸引更多人重投勞動市場,建議僱主盡快理解政策細節,並因應實際經濟狀況調整人手安排。
勞工處在回覆傳媒查詢時重申,已透過新聞稿、專題網頁、「懶人包」及網上教學工具宣傳新規定,並舉辦多場簡介會向公眾講解。勞工處提醒,如僱主或僱員對新規定有疑問,可向勞資關係科查詢或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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